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2016—2018年)》已經2016年12月26日市政府第160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西安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降成本行動計劃(2016—2018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全省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我市降低實體經濟成本工作,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的通知》(陜政發〔2016〕38號)文件精神和《西安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方案》,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與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把降成本作為我市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工作,堅持統籌協調與問題導向、重點突破相結合,堅持落實好中省各項降成本政策與創新本地政策措施相結合,圍繞制度性交易成本、稅費成本、人工成本、生產要素成本、融資成本、物流成本、創新創業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精準發力,綜合施策,扎實有效地為實體經濟企業降成本、減負擔、增效益,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計劃用3年左右時間,使我市實體經濟企業生產經營環境進一步優化,綜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較為明顯增強。通過落實各項措施,從2017年起,每年為全市企業減負約93億元,其中稅費成本約58億元、人工成本約13.5億元、生產要素成本約10億元、融資成本約7億元、物流成本約4.5億元。
二、重點任務與政策措施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深化行政審批改革。按照中省要求,積極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下放、承接落實工作。建立三級權責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以及市級部門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市編辦等負責)
2.優化審批流程。對保留的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全部納入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按照立項(審批、核準)、用地、規劃、施工、配套管線以及竣工驗收六環節,分別由發改、國土、規劃、建委、市政等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全面實行并聯辦理。(市政務中心、市發改委、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建委、市市政局等負責。多個部門的,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分別負責相關工作,下同)
3.壓縮審批時限。所有審批事項要在現行審批時限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壓縮力度,壓縮比例不低于“法定時限”的40%,并按承諾時限做到“零超時”。(市政務中心、市發改委、市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市政局、市交警支隊、市城管局等負責)
4.簡化項目準入手續。全面清理并取消無法律依據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對于審批核準類投資項目只保留選址意見、用地預審以及必要的環評審批作為前置條件,取消投資項目報建階段技術審查類相關審批手續。對于備案制項目,不得設置任何前置條件。對民間投資進入自然資源開發、環境保護、能源、交通、市政公用事業等領域,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外,取消最低注冊資本、股東結構、股份比例等限制。簡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程序。(市政務中心、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工商局等負責)
5.加快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加快建立健全規則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2017年6月底前,基本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程電子化、服務標準化、監管智能化。民營資本投資建設項目,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項目業主可自主決定是否招投標,自主確定發包方式和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政府投資項目可依據立項審批文件開展前期服務類招標工作,試行資格預審、資格后審由項目單位自主決定。(市編辦、市發改委、市建委、市國土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負責)
6.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嚴格落實我市《關于清理規范市級部門行政許可中介服務的通知》和《市級部門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凡未納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再作為行政許可的受理條件。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中介服務監管,制定完善中介服務規范和標準,規范中介服務行為,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嚴格查處通過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取費用、擴大收費范圍、減少服務內容等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相互串通、操縱中介服務市場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市編辦、市物價局等負責)
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繼續貫徹落實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先照后證”等注冊便利化措施。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允許“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全面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以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適時啟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開展企業簡易注銷試點,簡化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努力拓展網上登記的業務種類,力爭2017年底實現企業變更、企業注銷網上登記和個體工商戶的網上業務辦理。逐步實現以電子營業執照為支撐的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公示、網上發照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方式。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健全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市工商局等負責)
8.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對專利、注冊商標、商業秘密等方面的知識產權保護,對侵權假冒行為隨時舉報,及時受理,及時查處,保護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新積極性,降低企業維權成本。落實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專利收費減繳辦法》,減輕專利申請和維護負擔。加大對企業發明專利及中國馳名商標申請的資助力度。(市科技局、市文廣新局、市工商局等負責)
9.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并擴充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建立健全重點領域失信“黑名單”常態化發布制度,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曝光和懲戒力度。探索建立包括法院執行、稅收繳納、工商監管、上市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失信聯合懲戒和守信聯合激勵機制,為企業發展創建良好信用環境。(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文明辦等負責)
(二)降低企業稅費成本。
10.落實“營改增”試點擴圍政策。按照國家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將生活性服務業、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用好用足各項抵扣政策,打通企業抵扣鏈條,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市國稅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11.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好國家、省、市出臺的關于支持企業發展、鼓勵科技研發和技術創新、加快經濟轉型升級、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支持西部地區發展、降低裝備制造業稅負、企業改制重組、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支持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支持房地產行業發展、扶持物流企業發展等方面的一攬子稅收優惠政策。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下調房地產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其中普通住宅下調至1%。對列入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計劃的項目,經審核增值額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普通住宅部分,可在履行核準備案后不預征土地增值稅。對經土地增值稅清算,增值率未達到20%的普通住宅所預繳的土地增值稅按規定辦理退稅手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12.改進納稅服務。大力推廣電子稅務局,使納稅人足不出戶可辦理各項涉稅業務。積極推行個體工商戶、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簡并征收”。推廣《國地稅合作規范》3.0版,2017年全面推行國地稅一廳式辦稅業務,降低企業辦稅成本。(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負責)
13.全面清理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面落實國家和省上取消、停征、免征、緩征、降低收費標準的有關政策,梳理我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自2016年5月1日起,將現行對小微企業免征的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免征范圍擴大到所有企業。按照省上要求,將非刑事案件財物價格鑒定收費標準降為零,將計量、GMP認證審核、GSP認證審核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降低10%,將價格認證收費標準降低20%。2018年前,全面實現省定涉企行政性事業收費“零收費”。(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建委等負責)
14.取消或降低部分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整理公布我市實施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按照省上部署,取消防雷裝置隨工和竣工檢測費、專項防雷裝置設計審查費、基本觀測資料費、氣象資料公證費、防雷和氣球施放人員資格認定收費、氣象科普教育收費等,將防雷裝置定期檢測費收費標準降低10%。放開非居民用戶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由有線電視運營公司與用戶協商確定。適時降低房產測繪費、天然氣安裝工料費、危險廢物處置費等收費標準。(市物價局、市氣象局、市房管局、市市政局、市環保局等負責)
15.減免部分政府性基金。落實好國家、省上取消、停征和整合有關政府性基金政策。自2016年2月1日起,將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和育林基金征收標準降為零;將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并入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停止向水泥生產企業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整合歸并水庫移民扶持資金等7項政府性基金。按照省上要求,對我市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主城區(碑林區、蓮湖區、新城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國際港務區、航天基地、西咸新區西安轄區范圍以及灞河新區、大興新區、大明宮發展辦等切塊管理地區)以及臨潼區、閻良區、航空基地、戶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在剔除城市地鐵專項配套費、城市天然氣公網建設費用、城市集中供熱公網建設費后其余部分,按15%的比例下調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繼續對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中小學?!靶I岚踩こ獭苯ㄔO實施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政策。研究減免公共停車場建設項目城市建設配套費。自2016年2月1日起,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農林委、市建委、市水務局、市房管局、市人防辦、市殘聯等負責)
(三)降低企業人工成本。
16.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各項政策。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將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1.5%降至0.7%,個人繳費比例由0.5%降至0.3%;工傷保險費率在執行新的八類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再下浮30%,下浮后用人單位最低繳費率不低于0.2%;生育保險費率繼續下浮至0.25%。(市人社局等負責)
17.允許困難企業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怃撹F、煤炭過剩產能企業欠繳養老保險費的,可與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簽訂還款協議或申請緩繳。企業欠費期間到齡的退休人員,可按照“退一補一”辦法,在單位和個人補清欠費(含利息)后,辦理退休手續納入統籌支付基本養老金;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人員,也可按照“補一轉一”辦法,由單位和個人補清欠費后辦理轉移手續。(市人社局等負責)
18.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落實中省住房公積金各項政策,單位繳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對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按照程序申請降低繳存比例,還可依法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階段性降低繳存比例政策,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負責)
19.繼續實施穩崗補貼政策。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每年可按照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對足額繳費且屬于國家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和脫困升級涉及的企業,補貼額度由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提高到80%。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確因生產經營暫時困難且恢復有望,累計欠費不超過5年的鋼鐵、煤炭企業,可在簽訂緩繳協議后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補貼,補貼額度為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應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市人社局等負責)
20.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實行浮動管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的預存比例視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不同情況,分別給予不同比例的減免。按省上要求,對我市行政區域內連續兩年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不再收取保證金。研究建立通過提供銀行保函和誠信擔保等方式履行工資保證金繳納義務新機制。(市人社局等負責)
21.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支持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城鄉未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創業培訓和崗前培訓,對組織培訓的企業按政策給予培訓補貼。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和企業用工情況監測,引導企業控制人工成本。(市人社局等負責)
(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22.降低企業貸款成本。發揮好西安合作發展基金、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的引導作用,采取增信和貼息等措施,積極引導駐市銀行機構優化信貸投向,加大對我市實體經濟特別是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重大項目和薄弱環節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機構對暫時經營困難但有市場競爭力的骨干企業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規范貸款評估、審計、法律等融資服務中介機構收費,嚴禁以“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方式變相提高貸款利率,不得將新增貸款和續貸資金作為全額保證金以開具承兌匯票的方式對企業發放貸款,不得要求企業以保留存款額度作為貸款審批和發放的前提條件。(市金融辦、人行西安分行營管部、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負責)
23.完善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完善我市擔保機構、省級再擔保機構、銀行、市級融資擔保風險補償四級風險分擔體系。發展一批經營規范、實力較強、影響力較大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充分發揮各級政策性擔保機構服務功能,實現國有擔保資源的放大效應。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深化合作,提高擔保授信放大倍數。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提高信用良好企業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擔保費率。支持融資擔保公司積極開展農村“兩權”抵押融資擔保服務,加強對涉農擔保業務的支持。(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等負責)
24.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完善信貸投放考核激勵機制,鼓勵金融機構主動調整信貸投放和結構,落實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及小微企業貸款增量獎勵政策,緩解“三農”及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對金融機構面向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服務的,給予不超過實際融資額0.5%的獎勵,企業還貸第2年對其實行30%的貼息。發展壯大民間金融街,推動民間類金融機構聚集、規范和創新發展,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市金融辦等負責)
25.鼓勵企業多渠道融資。通過租賃利息補貼方式,支持企業采用融資租賃方式購置先進設備。大力協調推進“投貸聯動”融資服務,爭取擴大試點范圍。支持企業發行債券融資。廣泛動員并積極推動我市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發行國家重點支持的城市停車場、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戰略性新興產業、養老產業、“雙創”孵化、配電網建設、綠色債券等七大專項債券。支持企業綜合運用公司債、企業債、項目收益債、永續債、中期票據、集合信托計劃等方式籌措資。支持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等方式直接融資。對企業通過境內證券市場開展再融資的,按其融資額的0.2%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對在境內證券市場擬首發上市企業按照上市進度分階段給予獎勵,主板和中小板不超過280萬元,創業板不超過180萬元;對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企業,分階段給予獎勵50萬元,對成功推薦企業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主辦券商,給予每家10萬元費用補貼;對在西安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并按照融資的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對民營工業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票據等方式融資,單戶企業發債規模年度累計在5000萬元以上,集合企業發債規模年度累計在2億元以上,按融資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市金融辦、西安銀行、市財政局、市工信委、市發改委等負責)
26.建立風險補償機制。發揮好1億元科技創業種子投資基金引導作用,重點支持初創期、成長期科技企業。對投資初創期的科技企業發生的投資損失,給予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單戶企業初始投資損失額的30%最高100萬元、單個機構最高300萬元補償。建立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對為中小企業提供增信服務的融資擔保機構,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試點開展工業園區貸款業務,設立貸款損失代償基金,推動市、區(縣)、銀行三方建立風險共擔機制,加大對園區內企業的信貸支持。(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金融辦等負責)
(五)降低生產要素成本。
27.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投資規模較大的企業可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多種方式供應土地。在不改變現有工業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對工礦廠房、倉儲用房進行改建、擴建及利用地下空間,不再補繳土地價款差額。在不改變用地主體、不重新開發建設等前提下,利用存量房產和土地資源興辦信息服務、研發設計、文化旅游、創意等現代服務業、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互聯網+”等新業態的,土地用途可暫不變更。對高星級酒店(指四星級及以上酒店)和汽車旅館項目用地,可按照評估價格不高于相同條件下商業零售、批發等服務業用地評估價的70%確定出讓起始價及底價,農產品批發市場用地作為經營性商業用地,應嚴格按照規劃合理布局,土地招拍掛出讓前,所在區域有工業用地交易地價的,可以參照市場地價水平、所在區域基準地價和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等確定出讓底價。社會資本舉辦的床位設置500張以上的醫療用地,土地出讓金不高于工業用地土地出讓金水平。推進標準化廠房建設,鼓勵建造多層、高層廠房,鼓勵中小企業采取租賃標準廠房的方式,降低企業初始用地成本。縮短土地供應時間,從完成土地招拍掛簽訂出讓合同到建設施工的周期控制在6個月以內。(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建委、市工信委等負責)
28.降低企業用電成本。落實我省出臺的對工商企業電網銷售降價措施。積極推進輸配電改革和直供電改革,進一步擴大直供電規模,鼓勵工業園區、抱團企業聯合申請直供,支持企業自備電廠建設,力爭2016年直供電達到25億度,2017年達到30億度,2018年達到40億度。(市發改委、國電西安供電公司、省地電西安分公司等負責)
29.降低企業用氣成本。推進非居民用氣價格市場化改革,鼓勵對大用戶直供并協商確定用氣價格。按照國家和省上部署,在保持居民用氣管輸價格基本穩定的前提下,適時降低非居民用氣管輸價格。(市物價局、市市政局等負責)
30.降低企業用熱成本。探索煤熱價格聯動機制,及時調整城鎮集中供熱價格,供熱企業要向社會公開生產經營成本,鼓勵工業用熱大戶與供熱方自主協商確定供熱價格。大力發展熱電聯產,積極推廣干熱巖等熱能新技術,加大城市供熱管網改造升級,提高供熱水平,擴大集中供熱覆蓋面。(市物價局、市發改委、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團等負責)
31.降低企業用水成本。支持工業節水先進技術推廣應用,通過價格機制引導企業提高中水回收利用率。鼓勵企業自主開展污水處理,對達到排放標準的企業可按照規定減免污水處理費。(市水務局、西安水務集團、市工信委等負責)
(六)降低物流成本。
32.加快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國家現代物流創新發展試點城市建設,重點建設“一港、兩園、三體系、十中心”。抓好新筑鐵路綜合物流中心、中國郵政西安集散中心、招商局西北物流分撥中心等現代物流聚集區建設,構建涵蓋交通樞紐、重點區域、物流產業集群的綜合物流網絡,不斷完善“陸路聯運、陸海聯運、陸空聯運”立體化開放大通道。重點扶持和引導20個以上物流示范企業發展,形成規模效應。支持物流龍頭企業應用互聯網、物聯網及先進技術裝備,建設智慧物流配送網絡信息平臺,構建物流信息互聯共享體系,提升倉儲配送智能化水平。支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開展城市共同配送標準化試點。(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國際港務區等負責)
33.降低物流企業成本。按照省上部署,2016年5月1日起,將房屋租賃費、過路過橋費和保險費等,可按規定納入物流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范圍。支持物流企業總部機構匯總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自用和出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間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從事運輸、代理、倉儲、裝卸、配送等一體化服務的物流企業,在西部大開發政策規定范圍內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免征關稅。對首次被評為國家5A、4A、3A級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西安海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負責)
34.規范物流運輸收費。配合做好轄區內公路收費站點的清理和撤并,取消超過法定收費期限或其他不符合規定的公路收費項目,堅決查處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中的各種亂收費行為。配合省上開展經營性高速公路通行費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管理試點工作,落實省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將載貨類車輛通行高速公路現行收費標準下調9%,優惠期3年的政策。繼續落實省上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年票制及相關減免政策。清理規范公路貨運站場收費,降低貨運服務成本。(市交通局、市物價局等負責)
35.降低鐵路、航空運輸成本。落實省上關于降低鐵路運輸成本的政策。繼續對中歐班列(長安號)國際貨運列車進行補貼。加密西安至首爾貨運航線,研究開通西安至深圳、香港、法蘭克福等樞紐機場的全貨運航線,加快引進貨運航空公司基地建設,對陸空聯運、空空聯運等貨運集散給予一定補貼,爭取到2018年國際、國內定期貨運航線增加至10條。(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國際港務區、西安鐵路局等負責)
36.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全面落實省上關于取消ATA單證冊調整費,以及免(停)征出口商品檢驗檢疫費、降低進口貨物檢驗檢疫費等政策。(西安海關、西安陸運口岸辦、西安出口加工區辦事處等負責)
37.提升口岸通關效率。加快推進國際港務區鐵路一類開放口岸建設,確保2017年內建成進境糧食指定口岸和進口肉類口岸并投入運營,力爭整車等進口指定口岸的獲批。啟動西安綜合保稅區二期與多式聯運監管中心建設。優化口岸通關作業流程,開展“大通關”工程,實施口岸聯檢單位“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落實“5+2”工作制和24小時預約報關、報檢,對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降低出口商品查驗率。全面推進匯總征稅業務改革,進一步加強電子化通關建設,不斷擴大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城市海關合作,切實縮短通關時間。(西安國際港務區、西安海關、西安陸運口岸辦、西安出口加工區辦事處等負責)
(七)降低創新創業成本。
38.支持軍民融合發展。鼓勵軍工單位開展民品研發生產,對軍工單位民品研發生產企業進行獎勵。鼓勵軍工單位與本地企業合作,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本地軍工單位的產品、技術、服務和對軍工單位使用本地民口企業產品的,對使用雙方,在現行獎勵標準基礎上上浮50%。鼓勵與高校和研究機構共同建設軍民兩用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工程中心,開展產學研合作,推進軍民融合協同創新。支持建設軍民融合產業孵化器,對于新建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軍民融合產業孵化器,市財政累計最高給予500萬元獎勵。支持軍工企業與軍工科研院所體制改革,對于改制中的資產評估、產權過戶、上市融資等費用按50%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參與改革的民營企業,按照投資額的2%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給予獎勵。(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39.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業積極開展技術轉移轉化。依據上年度全國技術合同登記系統中各單位的技術交易合同登記額,以及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等數據,進行差異化獎補。支持在駐地科研院所、高校設立或協同社會資本共同設立混合所有制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對其提供科技成果轉移和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按年度促成技術交易額的1‰,給予最高80萬元補助。引導企業積極吸納高校院所技術成果,對企業申報的在本地實施轉化的項目,擇優按項目投入(包括購買技術成果、委托技術開發或實施科技成果無形資產作價入股等形式)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對重大科研成果轉化實施專項支持,以財政投入引導企業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的對接。(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等負責)
40.推動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在“自創區”探索科技成果所有權、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統一改革試點,鼓勵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到自創區創新創業,高校院所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中獎勵給核心技術人員和研發團隊比例不低于70%。支持科技金融中心建設,加快在自創區建立西安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和產權、資產等交易中心(所),支持銀行、證券、保險、風投、擔保和小額貸款等各類金融機構在自創區設立科技專營機構。(高新區、市科技局等負責)
41.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設,對新培育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小企業創業基地,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和50萬元資金支持。按照我市相關政策對于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空間載體、環境建設、中介服務給予獎勵補助支持。對各類創業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的創業路演、創業大賽、創業論壇等創業活動,按實際支出的20%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補助。加大支持創業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力度,繼續實施財政貼息政策。(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委等負責)
三、組織保障與督查考核
(一)提高思想認識。
各區縣、開發區及市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降成本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意義,自覺服從大局,主動惠企利民,堅決推進降成本各項工作。各負責單位要加強與省上相關部門的溝通對接,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政策指導和支持,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各有關部門要做好降成本行動計劃的解讀宣傳,最大程度發揮好政策效應。
(二)加強組織落實。
市發改委、財政局牽頭組成降成本工作小組,各區縣、開發區、各責任單位為成員單位,協同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各區縣、開發區、各部門是本轄區、本領域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將降成本工作納入年度工作重點,建立降成本行動計劃推進工作機制,及時根據本行動計劃抓緊制定具體詳細的落實措施和實施細則。
(三)加強督促檢查。
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開展降成本行動計劃推進情況專項督查,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健全政策措施動態完善機制,各責任部門要加強政策執行效果評估和統計監測,研究解決出現的問題,結合政策實施情況和企業實際需求,動態調整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公文相關附件: 市政發〔2016〕61號.gd
轉自:西安市人民政府網